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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陳冠希跑得快過我 [打印本頁]

作者: chengtszhang    時間: 2012-2-11 21:43
標題: 陳冠希跑得快過我
渣打馬拉松2012之後,我有些朋友得知我完成全馬及時間,問我陳冠希約以3小時55完成全馬,他跑得快過我,問我有否不安。我問他們何解,陳冠希跑得快過我有何不妥。雖然陳君曾經做了一些令人反感的事,但是他能以該成績完成全馬,他定必付出努及恒心才能做到[除非做馬]。我反而想向他請教他練習之道。再者,若孔子及孟子也跑完全馬,時間也跑得快過我,我是否可接受他們跑得時間快過我,而容不了陳君的成績。
我本人其實欽佩他首次完成全馬就達此成績。

最後,我本人認為,馬拉松精神,是體現人類的恒心,毅力,堅持,永不放棄的精神,其次才是完成時間,同意?

恒恒
作者: Rhys    時間: 2012-2-11 21:49
D人係好奇怪,我舊年邀請我d同事同我一齊去跑渣打10km,個個都唔去,我跑完就問我跑幾多,跟住就話我跑得慢過eason老婆
作者: tank1438    時間: 2012-2-11 22:41
標題: 回復 1# 的帖子
恒恒淫冠A有成個nike團隊backup都只係呢個時間,又玩晒野,駛咩同佢比較啫,
我地自己練嘅,完成到都已經係一個成就,笑你的人你叫佢咁叻自己跑番次快過A君先出聲喇。
作者: (TSW)Michael    時間: 2012-2-11 22:48
叫D人報名先講啦.
名都唔敢報話人慢.
跑完全程已經唔錯
作者: skylinelin    時間: 2012-2-11 23:08
夏虫不可语冰。 某些所谓知名人士只是一名参赛者,仅此而以,只有较无知的先会以此为赛事标准。
作者: chengtszhang    時間: 2012-2-11 23:21
標題: 回復 3# 的帖子
Tank 兄
多謝回應

我本人認為,若陳君自己不付出時間、精神及体力練習,盡管Nike 提供充裕支援,他未必能達此成績,甚至完成比賽。所以我們不應因他做了一些劣事而不值他完成馬拉松成績。

再者,我從沒有與他人比較,我只是與自已比較,希望每次比賽成績一次好過一次。而且,我已將近與50歲,長跑時間應沒有太大進步空間,就算平了之前的時間已很滿意。

恆恆
作者: jasonjason    時間: 2012-2-12 00:29
我其實好怕和人比較成績,因怎跑都有人排在你面前,我自問一把年紀無可能跑得出冠軍人馬的速度。但最小我戰勝了自己,我戰勝了那個昔日那個絕對不會在三時多起床然後坐車去到銅鑼灣一個人去參加比賽的我。那已經好開心了,陳生的為人絕不應和他的馬拉松成績對比,有什麼東西backup 他們,但始終都要用他雙腿去跑,完成了還要有理想時間這已經是值得人敬佩,我不會因別人成績好而不開心,不然,我應該不會再去跑步了
作者: chengtszhang    時間: 2012-2-12 00:34
標題: 回復 7# 的帖子
ppp x兄台

多謝你的見解。

恆恆
作者: =chairman=    時間: 2012-2-12 02:50
原帖由 chengtszhang 於 2012-2-11 21:43 發表
最後,我本人認為,馬拉松精神,是體現人類的恒心,毅力,堅持,永不放棄的精神,其次才是完成時間,同意?


在我來說,跑馬拉松使我學到的東西:

1. 認識自己(也包括恆恆上述的精神)
2. 有容乃大
3. 珍惜所有

時間不是我去量度一名跑手的指標

恆恆共勉之!
作者: =chairman=    時間: 2012-2-12 02:56
在跑道上,所有平日的身分都已經放下了,不論你是律師還是建築工人,賽道上你只是一名跑手,曾為馬拉松而努力奮鬥的,我都敬佩。
作者: chuen3182    時間: 2012-2-12 05:23
車仔好嘢,有分析理解能力~~~贊
作者: sunrise    時間: 2012-2-12 08:29
大家何必同佢比較呢! 佢已經dq左, 即係代表佢係呢次比賽的成績唔會被大會承認,就算6個鐘頭返到終點的參賽者, 成績都比佢好呀, 係咪?
作者: 阿何    時間: 2012-2-12 12:11
Any reason why was he dq?
作者: 哈利330    時間: 2012-2-12 12:34
佢用咗期他人o既號碼布。
作者: Edward    時間: 2012-2-12 17:06
跑步應該係開心,而唔係比較
大家跑在同一條跑道上,不論快慢,能夠完成到,都證明每一位背後都付出左唔少汗水同努力
我相信Edison個時間係自己跑出黎 佢能夠完成全馬 我係十分之佩服佢
但係就算Edison真係跑得快過自己 都唔需要咁介懷 因為跑步係要戰勝以前既自己

[ 本帖最後由 Edward 於 2012-2-12 17:08 編輯 ]
作者: Anthony    時間: 2012-2-12 18:53
分享一篇文章─2012.2.10,《晴報》查小欣 陳冠希的A5716 陳冠希將好事變壞事。他參加本年度馬拉松比賽,目的是為自己的Nomad Run慈善計劃籌得200萬善款,捐給「成長希望基金」,態度認真,花了5個月時間練跑,並完成全馬賽事,還接受大批傳媒訪問。 此時記者發現他身上的號碼布並非屬於他的,令他誠信受質疑,陳冠希透過助手解釋他因不喜歡原來分配給他的A5716的號碼,才與友人交換用了A5654的冧巴。但解釋卻前言不對後語。其實理由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確用了別人的號碼布。姑勿論原因,都反映了他對制度的不尊重,罔顧規矩,自己的喜惡凌駕大會規則,性格任性,警覺性低。明知自己是惹火人物,一舉一動都會被人用顯微鏡去研究,他怎可能犯如此笨的錯? 如果當中不含頂包欺詐成分,就顯示他不是奸,而是幼稚,無無謂謂陷自己於不義。 傳媒標籤陳冠希跑馬拉是為洗底,事實是他把自己的底劃得更花。
作者: imofean    時間: 2012-2-13 00:03
我以為你post蔡東豪呢篇:  
渣馬塵埃落定,精B牙較戰一勝一負。按loser loses all規矩,贏得一餐飯。剛和Tony在寶雲道跑完16km,準備京都馬拉松。現在我們長力已夠,這三週的操練針對「轉波」加速,希望3.11當日除了全隊sub-4完成,還有餘力慢下來欣賞風景和享受市民沿途打氣。我自已還有個奢念:qualify for boston。只有三週時間,由3:45的實力再減十分鐘有點勉強,不過今天和Tony快跑,竟有久違的「飛行感」,一喜之下,想試一試(實情係老婆咁講:四個幾鐘,咪仲慢過陳冠希?唔順氣)-TC



之前盧峰又有篇文,講肥佬黎見到佢,問佢跑幾多,講完時間,第一句就話佢咪仲慢過陳冠希?佢又係唔順氣。咁幾好,有個目標。其實我覺得背後個想法唔係話咁貶意,大家都係只係覺得陳生平時冇操開,而家操五個月就得左,證明皇天不負有心人,有行動、有毅力、訓練有素就掂。佢都係普通人一個,既然佢得,咁同樣道理,我冇理由唔得啫。

[ 本帖最後由 imofean 於 2012-2-13 00:05 編輯 ]
作者: tank1438    時間: 2012-2-13 00:54
標題: 回復 17# 的帖子
咁呀陳生幾個月前上海10K都已經跑44分幾,我相信佢之前唔會無操開囉,係無跑咁長路程啫,其實以跑贏佢黎做一個目標以我所知都有唔少人係咁諗(不過我唔係),而我跑完渣馬,好多朋友都恭喜我跑贏佢,我都唔知開心定傷心好,好似將我既努力變左一單娛樂新聞咁...

[ 本帖最後由 tank1438 於 2012-2-13 00:55 編輯 ]
作者: Turtle    時間: 2012-2-13 10:09
日日大得閒無工開,請個教練番黎日日操...有進步都唔出奇
作者: LMF    時間: 2012-2-13 18:20
原帖由 =chairman= 於 2012-2-12 02:50 發表


在我來說,跑馬拉松使我學到的東西:

1. 認識自己(也包括恆恆上述的精神)
2. 有容乃大
3. 珍惜所有

時間不是我去量度一名跑手的指標

恆恆共勉之!


小弟卻從中學會:謙卑
作者: ChowChow    時間: 2012-2-13 22:29
佢係on居到盡啦, 出醜人前, sub4都無用
作者: lanadm    時間: 2012-2-17 17:22
呵呵, 原來咁多人都以佢做目標...
作者: =chairman=    時間: 2012-2-18 23:29
原帖由 LMF 於 2012-2-13 18:20 發表


小弟卻從中學會:謙卑


師兄說得對,小弟也十分認同
作者: queenielty    時間: 2012-2-18 23:54
原帖由 =chairman= 於 2012-2-18 23:29 發表 師兄說得對,小弟也十分認同

雖然交換碼布是不對的事,但是,陳生SUB 4, 是要用自己雙腳跑出來!他有努力!

我欣賞師兄們說:謙卑
作者: dann    時間: 2012-2-24 12:34
同其他人比較會有客觀數據參考,但同自己比較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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