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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打取消輪椅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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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11-1-16 16:48:1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http://news.mingpao.com/20110116/gma1.htm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10116&sec_id=4104&subsec_id=11867&art_id=14874546

畀得主辦權你,應該有責心搞好佢。唉,如果有心搞,點會得一個月報名?點會搵唔到十個人參加?傷殘馬拉松係有象徵義意,唔係講參加人數,就算得幾個人參加,都應該要辦...
+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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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11-1-16 19:13:55 | 只看該作者
我聽到都有d失望, 有d遺背馬拉松嘅意義, 就算唔夠10個參者, 都應該照樣比賽, 果個意義大於一切, 只要傳媒有報導, 就會有其他坐輪椅選手參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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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11-1-16 21:34:49 | 只看該作者
田總好努力咁向世人展示佢係一個點樣的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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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11-1-16 22:28:09 | 只看該作者
另一條相關link, 睇完覺得好可惜:
http://cablenews.i-cable.com/web ... .php?news_id=351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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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11-1-16 23:22:47 | 只看該作者
少做少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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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11-1-17 00:08:48 | 只看該作者
希望佢汲取今年既意見同教訓~~下年認真咁加返輪椅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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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樓主| 發表於 2011-1-17 00:35:58 | 只看該作者
外國好多中型或以上的城市馬拉松都有輪椅賽,輪椅賽從來不是要多人參與,而是象徵意義,就算兩個人也應該辦,傷殘人士看到有比賽,自然會諗諗預備下年要參加。好多人都唔知今年有輪椅賽,宣傳咁少,又得一個月時間,叫傷殘人士點預備?

田總連輪椅賽也deliver唔到,政府是應該考慮收回田總主辦權,把香港馬拉松交給真正有心辦的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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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2011-1-17 05:34:00 | 只看該作者
>田總連輪椅賽也deliver唔到,政府是應該考慮收回田總主辦權,把香港馬拉松交給真正有心辦的團體。
香港政府應該沒有什麼主辦權的,只是每次都有特首撐場和政府的祝福變成好似官辦咁。其實康文署應該自己攪個,拉三間有體育系的大學幫手,搵條靚線,用推申亞的力度,三幾年就可以同渣馬平起平坐,到時唔到田總唔認真改善;老實講,大家鍾意跑步,都係希望多個有素質的比賽多過想渣馬摺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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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2011-1-17 12:22:22 | 只看該作者
大家現實一點, 如果只係得幾個人參加, 這還算一個比賽嗎?

大家試想想, 如果真係要辦, 可能有兩個做法:
1. 封條路3個鐘, 剩係比輪椅選手玩.
2. 輪椅選手同其他人一齊"跑"

第1個方法是最安全, 不過用可以讓多過萬人參與代價, 去為幾個人服務, 似乎有點那個!
而第2個方法就非常危險, 就以上次沙田節半馬的情況為例,  雖然只有一位輛椅參賽者, 起步的時候已驚險百分, 不少跑手都要左閃右避, 怕攞到佢!  而比賽期間, 特別在落隧道的時候, 亦對其他跑手有不少影響; 若果過萬人的比賽中有幾架輛椅賽車出現, 情況就更難控制, 危險性就更大了!

始終香港同外國不同, 市民對馬拉松比賽的支持就差天共地, 如果要封多幾個鐘頭路, 受影響的市民一定投訴到拆天, 將來連晨早的東區走廊都未必讓你跑呀!

傷健一家, 無錯是要推動的, 不過我們是否應該循序漸進, 先從一些小型賽事做起, 拿多一點經驗, 大家又慢慢接受, 才在大型賽事進行, 現在要一步登天, 是否太急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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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樓主| 發表於 2011-1-17 12:51:49 | 只看該作者
馬拉松主辦權,唔應該由效益不彰的田總壟斷。這是盈利兼有意義的項目,你肯公開投標,南華羅傑承分分鐘去爭來辦啦,亦有大把外國專業公司對香港有興趣,我過往已寫過一些了。

至於樓上,全世界輪椅賽都係好少人參加,但輪椅賽係求象徵意義,如果連傷殘人士的運動權都要剝削,不是一個大城市的所為。外國傷殘比賽一般提早15-20mins出發,用同一條賽道,絕不構成問題。我們已經落後了十多年,現在才辦傷殘賽,怎可能叫急進?

至於市民的支持程度,我過往已撰文寫過了,請參閱: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227/4/grq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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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發表於 2011-1-17 13:20:57 | 只看該作者
傷健共融
http://www.givers.org.hk/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20&Itemid=19

[ 本帖最後由 Ning 於 2011-1-17 13:2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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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發表於 2011-1-17 14:04:25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hychong 於 2011-1-17 12:51 發表
馬拉松主辦權,唔應該由效益不彰的田總壟斷。這是盈利兼有意義的項目,你肯公開投標,南華羅傑承分分鐘去爭來辦啦,亦有大把外國專業公司對香港有興趣,我過往已寫過一些了。

至於樓上,全世界輪椅賽都係好少人參 ...


其他地方o既輪椅賽早15分鐘開步o既主要原因就係唔想輪椅同人一齊o向條跑道「人車爭路」,基本上係一條賽道,兩個獨立賽事,東京馬拉松o既全馬最低要求係2小時10分﹙去年男子首名係1小時35分﹚,10公里係50分﹙男子首名28分﹚,我上次聯合國半馬有機會見到呢位運動員,佢同其他運動員一齊起步,結果o向起點已經俾唔少跑手過左,我都o向一公里左右過左佢,好多跑手都要避開佢﹙因為開始上斜﹚,而且比賽用輪椅應該係無break o既,如果落斜o個陣前面有人就會好大機會造成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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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發表於 2011-1-17 14:19:24 | 只看該作者
對不起,我想逐點討論下:

大家現實一點, 如果只係得幾個人參加, 這還算一個比賽嗎?

討論申亞果輪,政府同精英運動員都叫大家要有理想,唔好咁現實,結果過唔到財委會撥款,係咪因為我地太現實呢?我以為就算好現實咁睇,加輪椅賽有益有建設性,對攪好自己形像有百利而無一害,仲可以再開一條新的戰線同贊助來源,田總就係太過理想﹝覺得所當然咁﹞,攪到比人投訴平機會先係咁倚推出輪椅賽。

大家試想想, 如果真係要辦, 可能有兩個做法:
1. 封條路3個鐘, 剩係比輪椅選手玩.
2. 輪椅選手同其他人一齊"跑"

第1個方法是最安全, 不過用可以讓多過萬人參與代價, 去為幾個人服務, 似乎有點那個!

其實一直都唔係咁要求,樓主都講左其他地方的可行做法,又或者輪椅賽稍後出發亦無不可。不過,如果正義的事卻因要負出重大的代價而卻步,不是我們鼓吹的價值觀,也不是運動員應有的心態。我諗起特首推銷申亞時,都有讚的那個單車選手,用這個講法,也是『不過用可以讓多過萬人醫療代價,去為一個人攞獎服務,似乎有點那個』

而第2個方法就非常危險, 就以上次沙田節半馬的情況為例,  雖然只有一位輛椅參賽者, 起步的時候已驚險百分, 不少跑手都要左閃右避, 怕攞到佢!  而比賽期間, 特別在落隧道的時候, 亦對其他跑手有不少影響; 若果過萬人的比賽中有幾架輛椅賽車出現, 情況就更難控制, 危險性就更大了!
安全考慮是十分重要的,不過若是世界各地都可以共存,香港就不應想當然的怕到不做。這裡舉的例子可能真的要叫主辦單位留心參考其他地方的做法,但不是因而卻步。據極力爭取設立輪椅賽的那位先生資料顯示,他在本港也參加過跟普通人一起比賽的三鐵賽﹝要考慮的更多﹞,很明顯情況不是想像中的可怕。

始終香港同外國不同, 市民對馬拉松比賽的支持就差天共地, 如果要封多幾個鐘頭路, 受影響的市民一定投訴到拆天, 將來連晨早的東區走廊都未必讓你跑呀!
如果看最近申亞的民意,看不出市民不支持運動﹝政府說支持申亞都五五波,對一般的民間運動,市民更覺比亞運會重要﹞,所以是否封路舉辦賽事不要想當然說市民不支持,加多一項傷健共融大家更無話可說。另外,渣馬不一定要三橋三隧的,佢的前身不是在97回歸時由香港跑入大陸?諗下沙田入大埔/馬鞍山再入大尾督/西貢等等都仲有好多選擇。至於目前的所謂封路,都只不過是彌敦道有一段時間要封,其他的路,大致上都係多線行車,絕不是整條路唔行得車﹝如果講隧道就更加唔係大問題,一向夜間都會封左一條管道la﹞。


傷健一家, 無錯是要推動的, 不過我們是否應該循序漸進, 先從一些小型賽事做起, 拿多一點經驗, 大家又慢慢接受, 才在大型賽事進行, 現在要一步登天, 是否太急進呢!
依個講法好正確,不過渣馬係人多姐,唔等於複雜,起碼比三鐵比賽簡單,有時也正正因為是大家矚目的比賽,由佢做先易做,因為人手多金錢多贊助多,再加上政府祝福,渣馬都難做就更難有其他比賽可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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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2011-1-17 14:21:12 | 只看該作者


我係三鐵比賽好似見過佢, 可惜....

人少有咩所謂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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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發表於 2011-1-17 14:26:01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miller 於 2011-1-17 14:04 發表


其他地方o既輪椅賽早15分鐘開步o既主要原因就係唔想輪椅同人一齊o向條跑道「人車爭路」,基本上係一條賽道,兩個獨立賽事,東京馬拉松o既全馬最低要求係2小時10分﹙去年男子首名係1小時35分﹚,10公里係50分﹙男 ...

你講半馬?
其實好多時你覺得危險,係你心理準備中排拒左先,如果理所當然係有輪椅的話,你就會知到要小心亦會覺得冇咁危險。其實,會去比賽的輪椅選手決不是你在老人院見的那些伯伯嬸嬸,他們都是有經驗有能力的選手,不要太怕。況且,賽會可以對選手有所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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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發表於 2011-1-17 14:41:15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Oscarynk 於 2011-1-17 14:26 發表

你講半馬?
其實好多時你覺得危險,係你心理準備中排拒左先,如果理所當然係有輪椅的話,你就會知到要小心亦會覺得冇咁危險。其實,會去比賽的輪椅選手決不是你在老人院見的那些伯伯嬸嬸,他們都是有經驗有能力的 ...


係全馬最低要求,東京無半馬o既…

http://www.tokyo42195.org/2011/outline_en.html

正正就係比賽,快o既10k佢地玩緊28分,你叫人跑2分幾1km仲要左閃右避?而且仲要架輪椅有慣性,唔係見到就避到…至於唔快o既,去到尾會唔會好似我地咁體力不繼而有機會避唔到人?我地會腳軟,坐輪椅都會手軟

共融、平等大家都支持,但係唔係唔考慮安全而要求絕對o既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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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發表於 2011-1-17 15:13:07 | 只看該作者
理想同現實是兩回事, 公義亦要考慮資源運用是否有效!


大家現實一點, 如果只係得幾個人參加, 這還算一個比賽嗎?
>討論申亞果輪,政府同精英運動員都叫大家要有理想,唔好咁現實,結果過唔到財委會撥>款,係咪因為我地太現實呢?我以為就算好現實咁睇,加輪椅賽有益有建設性,對攪好自>己形像有百利而無一害,仲可以再開一條新的戰線同贊助來源,田總就係太過理想﹝覺得>理所當然咁想﹞,攪到比人投訴平機會先係咁倚推出輪椅賽。

申亞過唔到, 就係因為市民對體育運動的支持不足, 大部份人覺得"錢"花在其他地方, 會有更大的收益, 不正是一個資源分配的問題嗎!

大家試想想, 如果真係要辦, 可能有兩個做法:
1. 封條路3個鐘, 剩係比輪椅選手玩.
2. 輪椅選手同其他人一齊"跑"

第1個方法是最安全, 不過用可以讓多過萬人參與代價, 去為幾個人服務, 似乎有點那個!
>其實一直都唔係咁要求,樓主都講左其他地方的可行做法,又或者輪椅賽稍後出發亦無不>可。不過,如果正義的事卻因要負出重大的代價而卻步,不是我們鼓吹的價值觀,也不是>運動員應有的心態。我諗起特首推銷申亞時,都有讚的那個單車選手,用這個講法,也是>『不過用可以讓多過萬人醫療代價,去為一個人攞獎服務,似乎有點那個』
正義都要考慮代價, 正義唔係大曬, 可以想點就點, 而呢個世界亦都唔係好多人願意為正義犧牲, 就因為為正義而犧牲者很罕有, 我地先會叫呢班人做烈士! 當然大部份香港市民連過馬路遲1分鐘都要鼓譟的時候(因為跑步比賽), 還邊有資格談正義!  

不過, 渣馬是否加入輪椅似乎同正義毫無關係喎!

而第2個方法就非常危險, 就以上次沙田節半馬的情況為例,  雖然只有一位輛椅參賽者, 起步的時候已驚險百分, 不少跑手都要左閃右避, 怕攞到佢!  而比賽期間, 特別在落隧道的時候, 亦對其他跑手有不少影響; 若果過萬人的比賽中有幾架輛椅賽車出現, 情況就更難控制, 危險性就更大了!
>安全考慮是十分重要的,不過若是世界各地都可以共存,香港就不應想當然的怕到不做。>這裡舉的例子可能真的要叫主辦單位留心參考其他地方的做法,但不是因而卻步。據極力>爭取設立輪椅賽的那位先生資料顯示,他在本港也參加過跟普通人一起比賽的三鐵賽﹝要考>慮的更多﹞,很明顯情況不是想像中的可怕。
三鐵賽只有幾百人, 又可分段出發, 而且分開三部分, 跑步只佔三分之一, 比較容易控制; 而渣馬是幾萬人參加的賽事, 情況完全不同呀!


始終香港同外國不同, 市民對馬拉松比賽的支持就差天共地, 如果要封多幾個鐘頭路, 受影響的市民一定投訴到拆天, 將來連晨早的東區走廊都未必讓你跑呀!
>如果看最近申亞的民意,看不出市民不支持運動﹝政府說支持申亞都五五波,對一般的民>間運動,市民更覺比亞運會重要﹞,所以是否封路舉辦賽事不要想當然說市民不支持,加>多一項傷健共融大家更無話可說。另外,渣馬不一定要三橋三隧的,佢的前身不是在97回>歸時由香港跑入大陸?諗下沙田入大埔/馬鞍山再入大尾督/西貢等等都仲有好多選擇。至>於目前的所謂封路,都只不過是彌敦道有一段時間要封,其他的路,大致上都係多線行>>車,絕不是整條路唔行得車﹝如果講隧道就更加唔係大問題,一向夜間都會封左一條管>道la﹞。

依家連最多人參與的運動"跑步"都無路可跑, 還說大部分市民都支持運動, 真係開玩笑! 田總已經出盡辦法, 游說多年, 先可以短暫時間封少少市區道路比賽, 要再封多一些路, 或者再封路耐些, 似乎民意要有好大改變先可以!

傷健一家, 無錯是要推動的, 不過我們是否應該循序漸進, 先從一些小型賽事做起, 拿多一點經驗, 大家又慢慢接受, 才在大型賽事進行, 現在要一步登天, 是否太急進呢!
>依個講法好正確,不過渣馬係人多姐,唔等於複雜,起碼比三鐵比賽簡單,有時也正正因>為是大家矚目的比賽,由佢做先易做,因為人手多金錢多贊助多,再加上政府祝福,渣馬>都難做就更難有其他比賽可以做

人多唔複雜唔通人少先複雜, 幾百人的賽事同幾千人的賽事已經好大分別(看看之前沙田半馬混亂的情況就知), 而幾千人跟幾萬人更加唔同; 所以我地唔可以急, 要一步步做起, 畢竟跑手是需要時間熟悉同輛椅賽車一同比賽, 始終體育運動講求專業, 運動員經過長時間刻苦訓練先有一點點的進步, 如果因為多了輛椅參與而影響其他選手的表現, 值唔值呢?

[ 本帖最後由 sunrise 於 2011-1-17 15:1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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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發表於 2011-1-17 16:07:01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miller 於 2011-1-17 14:04 發表


其他地方o既輪椅賽早15分鐘開步o既主要原因就係唔想輪椅同人一齊o向條跑道「人車爭路」,基本上係一條賽道,兩個獨立賽事,東京馬拉松o既全馬最低要求係2小時10分﹙去年男子首名係1小時35分﹚,10公里係50分﹙男 ...

我因為你強調話真係全馬,覺得好奇怪,因為你上網check下香港,sub-3 hr都係得果70人左右,要2小時10分完成,咁唔係世界冠軍頭果幾個先冇得參加?去東京馬拉松offical site English望下﹝我唔識日文﹞,佢列出泥係
Time LimitMarathon : 7 hours
10km Race : 1 hour 40 minutes
況且,師兄話10k都比50分鐘﹝我都OK﹞,點解全馬快到咁?
是否我誤解左?
以7個鐘計,真係唔使咁急。香港是否太急,所以輪椅NOK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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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發表於 2011-1-17 16:41:4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Oscarynk 於 2011-1-17 16:07 發表

我因為你強調話真係全馬,覺得好奇怪,因為你上網check下香港,sub-3 hr都係得果70人左右,要2小時10分完成,咁唔係世界冠軍頭果幾個先冇得參加?去東京馬拉松offical site English望下﹝我唔識日文﹞,佢列出泥係 ...


oscar師兄,我一路請緊係輪椅組全馬o既時限…健全人士o既時限係6小時40分,請留意Qualifications 1-3)

1-3) Wheelchair
Total of twenty-five athletes, including both men and women, capable of completing the race within 2 hours 10 minutes riding the racing wheelch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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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發表於 2011-1-17 16:44:22 | 只看該作者
理想同現實是兩回事, 公義亦要考慮資源運用是否有效! <<==好鍾意E句,萬用。不過,我好難同意人唔為理想而奮鬥,更加難以想像在香港號稱先進的社會可以忽略公義。


申亞過唔到, 就係因為市民對體育運動的支持不足, 大部份人覺得"錢"花在其他地方, 會有更大的收益, 不正是一個資源分配的問題嗎! <<==可能你有份影響政府的想法,不過一般社會的認知是透過申亞的討論,發覺市民不是不支持發展體育運動,而是覺得以香港在目前體育發展的程度來說未足以說服市民香港應該主辦2023年亞運。攪一個渣馬這麼大賺錢的比賽,不要扯到資源分配上。最好有數据分析下增加輪椅賽額外分配幾多資源。

正義都要考慮代價, 正義唔係大曬, 可以想點就點, 而呢個世界亦都唔係好多人願意為正義犧牲, 就因為為正義而犧牲者很罕有, 我地先會叫呢班人做烈士! 當然大部份香港市民連過馬路遲1分鐘都要鼓譟的時候(因為跑步比賽), 還邊有資格談正義!  <<==又要扯到犠牲的層面,我唔鍾意在討論裡這種誤導的做法。真係要烈士時你我會否去做是另一件事,而家跑渣馬冇咁大件事。我唔會相信封路真係咁大件事,因為唔係八路全封,你一定跑過,反而我冇,你應該明白。

不過, 渣馬是否加入輪椅似乎同正義毫無關係喎! <<==都應該未要去到咁層面,不過若果我地再唔正視,令人有被欺壓的感覺時,就難免會被人擺到去這個層面。

三鐵賽只有幾百人, 又可分段出發, 而且分開三部分, 跑步只佔三分之一, 比較容易控制; 而渣馬是幾萬人參加的賽事, 情況完全不同呀! <<==或者在警方的人群控制方向考慮幾萬人同幾百人又真係好有分別,但在組織一個比賽上來講,以我見過學校及社區來講,攪一個拔河比賽﹝人多的情況﹞,同攪一個有好多項目的運動會來說,安排和控制都是多項目的費神。當然,唔好話我覺得攪渣馬好易,田總積累左十幾年的經驗,好難有另一個團體可以替代,但確是時候再諗多D。


依家連最多人參與的運動"跑步"都無路可跑, 還說大部分市民都支持運動, 真係開玩笑! 田總已經出盡辦法, 游說多年, 先可以短暫時間封少少市區道路比賽, 要再封多一些路, 或者再封路耐些, 似乎民意要有好大改變先可以 <<==其實依點你有冇偷換左概念呢,是政府做得不夠定市民反對呢?我日日在街上跑步都未見過有市民指指點點,好多時大風落雨或好熱好凍時,市民仲會話咁仲跑真係認真添。是否好難同政府有deal我同你﹝如果你唔係田總的人的話﹞都好難知,最好田總公開下同政府傾的過程,係估唔會有deal所以冇傾過定係極力爭取唔成功呢?以我D圈外人估,基於田總是922個公開支持申亞的團體,又從來未有好似這個網咁趁機講下自己對改善促進香港田徑運動的要求,我認為都係前者居多。

人多唔複雜唔通人少先複雜, 幾百人的賽事同幾千人的賽事已經好大分別(看看之前沙田半馬混亂的情況就知), 而幾千人跟幾萬人更加唔同; 所以我地唔可以急, 要一步步做起, 畢竟跑手是需要時間熟悉同輛椅賽車一同比賽, 始終體育運動講求專業, 運動員經過長時間刻苦訓練先有一點點的進步, 如果因為多了輛椅參與而影響其他選手的表現, 值唔值呢? <<==前一個論點前面講左,無必要重覆,後一個問題,請認真想想已經有許多地方許多人提過做過不少成功的例子,真係唔使太擔心。以另一個網友舉的東京馬拉松為例,安排不同的時段起跑已經解決了問題。東京馬拉松讓輪椅組早5分鐘出發,避開了開跑時的碰撞,其實十零二十張輪椅在五分鐘內已經分散在路上,精英跑手不用1到2分鐘已經可以超越他們,犯不著為這事大做文章。況且,若果真的很怕,把輪椅組遲5分鐘出發不就是很好的解決了問題嗎? ---->  多謝miller澄清,原來輪椅組真係好快,等閒可以不用2小時完成全馬,所以我改正我的想法,安排真係要周詳,尤其是香港渣馬有上落斜路段,不過,以2011年只辦10k來說,應該不是安排問題,是大會認同可以為兩名參賽者而籌組賽事的問題。




[ 本帖最後由 Oscarynk 於 2011-1-17 17:5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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