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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打組別介定, 我只想講出大會的不當和不公, 選手不根規則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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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發表於 2012-2-11 02:31:53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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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發表於 2012-2-11 03:09:02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Netregistration 於 2012-2-11 02:14 發表
報得挑戰組就要挑戰4小時完成目標
冇信心就報另一組
有信心冇實力,就要接受冇獎牌冇証書,咁先叫做挑戰

你講呢一堆野之前, 有冇諗過先?

攪左咁多年挑戰組1組2組咁既形式, 田總會唔知無可能有6千人sub4? 唔好話6千, 3千都唔知有冇(包晒咁多年渣打)

佢分組主要係唔想咁多一齊起跑, 同埋想快0的0個班跑前面讓番條路出來, 睇來挑戰2字真係會令人混淆

wah, 你又有冇諗清楚? <<< 呢個係咩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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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13-10-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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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爾看看I

    83#
    發表於 2012-2-11 10:10:05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gasoline 於 2012-2-11 03:09 發表 你講呢一堆野之前, 有冇諗過先?攪左咁多年挑戰組1組2組咁既形式, 田總會唔知無可能有6千人sub4? 唔好話6千, 3千都唔知有冇(包晒咁多年渣打)佢分組主要係唔想咁多一齊起跑, 同埋想快0的0個班跑前面讓番條路 ...

    今年渣打全馬其共有12,508人報名 (未計比賽前兩日才報名嘅海外跑手), 當中有幾多人缺席或者無依指定時間起步(呢個都可以check到)唔知

    係時限6小時內完成就有9,970人, 係4小時內(4:00:00或以下)完成有1,985人 (挑戰組 1,788人, 1組197人)

    如果真係強制執行所謂挑戰組的4小時時限, 會令最少4,500名選手無得參予渣馬全馬賽事.....

    [ 本帖最後由 saki 於 2012-2-11 10:1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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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4#
    發表於 2012-2-11 11:00:00 | 只看該作者
    是否強制執行所謂挑戰組的4小時時限:
    1.能參加挑戰組大家都在想挑戰自我的實力,若在限時4小時不能完成,沒有獎牌也很合理,不過網上的時間最好有,因海外參賽者可上網看自己的成績,因渣馬是國際大事要吸引來年多些外地人來香港參加賽事,至於證書會否給未能完成者寫下,「下次努力,明年再創佳績。」
    2.當你/妳4小時未能完成,因你/妳參加是所謂挑戰組,大會給多你/妳一小時的緩衝期,若在限時共五小時也未能完成,都要接受上車,朋友啊不要忘記你/妳在參加挑戰組即是「精英班」,要讓市民知道什麼叫做挑戰組,難道自己需要6小時才能完成,為了完成便報挑戰組便多了6.5小時的期限,因全馬第一組於半小時後開始。
    3.假設一個十公里的比賽限時個半小時(90分鐘),但你/妳仍跑得慢大會給多你/妳半小時至一小時,朋友啊若仍未能完成是不是要上車兼沒有網上的成績單。
    4.大家對挑戰組都一定有要求,作為一位十公里的參加者,看見全馬者有一種羡慕,究竟自己的心理質數和體能可應付全馬的賽事嗎?當有一天由十公里轉去半馬又剛好完成,於是膽子大了些報全馬第一組,又給你僅僅完成,於是又膽子大了些報全馬的挑戰組,要想成為Sub4高手的行列,但心頭高了卻5小時仍未到終點,作為街外人你/妳是否要上車呢,朋友啊你/妳知不知道挑戰組即是精英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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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14-9-20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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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來乍到

    85#
    發表於 2012-2-11 11:28:38 | 只看該作者
    根本是參賽人數太多,賽道容納不下,特別是公路上封了一邊作為緊急通道,不夠位跑,很多跑手都在緊急通道上跑。

    唔知有無國際規則,規定賽道的闊道和跑手人數的比例,若果有,我相信渣馬一定不合格。我查看外國的馬拉松比賽不會有這麼多跑手。

    渣打年年吹噓參賽人數破紀錄,但賽道無任何擴闊,這問題不解決,點樣分組都無用。

    正如蔡東豪先生所言,香港的渣打馬拉松是「從金出發,跑出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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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6#
    發表於 2012-2-11 11:36:09 | 只看該作者
    呢個問題都好重要, 2013年又再加5千人賽道更加多人跑, 到2014年又再加多5千人, 今年10公里賽參加人數同上年一樣, 即係5千人係加在全馬同半馬到 .
    2007年4萬5千人參與, 當時賽道沒有港島區,全部迫哂係尖沙咀出發,當時人數已經達到飽和,參加全馬跑手當時話10公里及半馬參加者阻外跑手.
    2008年先有港島10公里賽道跑, 舒緩了尖沙咀出發參加人數 , 2014年加5千人, 跑全馬同半馬人數達4萬3千人, 同2007年一樣(4萬5千人參與)整過賽道又再迫滿人, 香港渣打馬拉松每年人數一定破記錄, 2014年參加人數已經是8萬人, 呢個問題唔解決人數增多, 時間限死下午一時完的話, 就像呢二年天未光零晨5時半開始, 明年會否再提早到零晨5時開始半馬? 香港城市點解唔可以好像其他城市一樣, 用全日來搞一個馬拉松, 一年365日只係用一日做馬拉松都不可以 ? 人數不斷增加但時間有限制下午一時完, 點解不可以去到下午三點或五點, 解決呢個問題.

    [ 本帖最後由 R.T 於 2012-2-11 11:4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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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心
    2014-5-30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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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來乍到

    87#
    發表於 2012-2-11 11:37:18 | 只看該作者
    或者歡樂跑再延遲出發,反正他們志在參與同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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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8#
    發表於 2012-2-11 11:44:47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peter2008 於 2012-2-11 11:00 發表
    是否強制執行所謂挑戰組的4小時時限:
    1.能參加挑戰組大家都在想挑戰自我的實力,若在限時4小時不能完成,沒有獎牌也很合理,不過網上的時間最好有,因海外參賽者可上網看自己的成績,因渣馬是國際大事要吸引來年多 ...

    1. 跑得慢唔可以挑戰自己實力? 你覺得要將時間推至4小時無唔緊要, 這是你的意見, 但你應該知大會巳經set左做6個鐘, 唔係無止境俾你跑到得為止, 這亦是我話挑戰組是用來分流唔係分級原因之一, 證書袛係1個證明, 並唔係奬勵


    2. 講到明每組6小時, 你硬要說5小時都冇你辦法, 挑戰同精英擺到明係2樣野, 你要將2樣當1樣亦都冇你辦法

    3. 自打咀巴?!唔係好明你講乜


    4. 十公里係咪個個羡慕就唔評論啦, 我真係唔知挑戰組係等同精英組喎, 除左冇名次, 行李袋號碼布起跑時間唔同之外, 有什麼分別? 第2同第4個point有部份差唔多意思喎, peter兄


    saki兄, 其實我用左小小時間睇個excel, 不過冇睇你咁仔細, 知道個大約比例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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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9#
    發表於 2012-2-11 12:28:05 | 只看該作者
    有師兄講左係價值觀問題我好同意。

    有師兄說要set例管“不自量力”“大諗頭”,咁“挑戰”或者”比賽”又係乜野?

    我之前好強調要先搞清”往績四小時內”是否已訂明。客觀睇係冇咁寫。咁首先,我認為以不存在的規則指摘人”犯規”,已不説禮貌感受或甚麼,“指控”本身已是錯誤。

    既然不存在違規,我想講“同場較量”,“跑出最好時間”先係比賽本身,“準確預測自己時間”不是。否則過度低估可能都應該罰。

    自律係,唔刻意阻人。面對人阻,是part of the game,早報名,早埋起跑區,都係。均速唔係必然。準確預測自己半年後既成績更難。落到場邊個阻邊個都未知。又不是排隊遊戲。參賽係同時默許接受他人挑戰,不論對方是大諗頭不自量力或甚麼。

    分組本身是無奈,但必須。既合法,報一組定挑戰係自由選擇.各有理由。個人不覺得是大會失誤。

    我未sub4但仍會再報挑戰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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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11-10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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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爾看看I

    90#
    發表於 2012-2-11 14:14:32 | 只看該作者
    Re WalkBreaks: 我未sub4但仍會再報挑戰組

    你這樣做冇人能阻止,不過請不要在論壇內寫出來,否則會令他人以為這是正確的事而相繼仿效。
    我的看法很簡單,我們作為參賽者,責任就是要遵守報名規則。我報名時看到的是完成時間少於四小時,用紅色字確保參賽者看到:
    http://www.hkmarathon.com/marathon/chi/event/info/race.jsp
    我看到寫的是最佳時間,根本不用估計今次能跑什麼時間,也不用怕臨場失準,最佳時間是最客觀的評估。
    那人數分得不好怎辦?那不是我們參賽者要管的事,那是田總的責任。到最後田總分得不好,我們可以投訴、鬧田總,但我們不需要幫田總分組,他們舉辦賽事十多年,自然應對分組方法有一定見解,當然可能是有錯誤的,例如我認為以4:30為分界會較恰當,我們當然可以向他們反映,但不應自行調節。
    有人說田總沒有要求我們提供證明,就代表他們不重視。其實這就是自律的重要性了。田總已經用紅字寫明時間要求,當然是希望我們遵守,難然真要逼他們檢查我們的時間證明人們才會懂得守規律?難道眞的如孔叫獸所說,香港人是要管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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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11-10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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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爾看看I

    91#
    發表於 2012-2-11 14:25:07 | 只看該作者
    我想重申我不怪責那些因一組爆滿而被迫報挑戰組的人,也不怪責那些因失準而今次無法完成的人(所以我也不贊成跑四小時外的人沒有獎牌及時間)。我只是對一些把自己的行為當作理所當然甚至大肆宣揚的人感到失望。老實說,如果我是四小時外跑手,我可能也會想報挑戰組,但自己知自己偷雞就好了,最多同身邊的好友分享,但不要四處傳播這個錯誤的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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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
    發表於 2012-2-11 14:25:57 | 只看該作者
    郵寄表格跟網上報我在兩屆分別試過,所以“estimated"一句是完整地看到的。我不認為這是不正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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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3#
    發表於 2012-2-11 14:39:36 | 只看該作者
    如果係訂明一句往績要四小時內,而從未出現過“estimated"完整句子,我唔會報挑戰組。如閣下將表上“最佳時間”演繹為一句規則並漠視estimated一句而説有人犯規,我有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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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4#
    發表於 2012-2-11 14:43:05 | 只看該作者
    英文的passive voice 在說明責任方面有其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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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11-10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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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5#
    發表於 2012-2-11 16:25:45 | 只看該作者
    我對於報名表的寫法沒有印象,只找到現在website 是寫最佳時間,英文是Best Time Achieved
    有冇其他地方寫過estimated我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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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
    發表於 2012-2-11 16:35:43 | 只看該作者
    https://www.longrun.hk/forum/viewthread.php?tid=15936
    對不起。我都覺得自己寫到好煩。社會上太多沒根據的指控。但被指違規真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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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7#
    發表於 2012-2-11 16:41:01 | 只看該作者
    I think there is an opening left to someone who foresee or dream big improvement, or those brand new to FM with high expec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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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8#
    發表於 2012-2-11 17:12:15 | 只看該作者
    主辦單位的目的只是讓更多的人參與賽事,難道田總不知道挑戰組其實是有很多人未符合資格嗎?樓主提出的問題是氣忿田總愛理不理?或是樓主受到半馬人仕的阻塞而氣忿?
    大家要知道主辦單位的目的,除非阻失非常嚴重,否則相信不會為了一棵有問題的樹,而整個森林要重新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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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11-10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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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9#
    發表於 2012-2-11 17:51:0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WalkBreaks 於 2012-2-11 16:35 發表
    https://www.longrun.hk/forum/viewthread.php?tid=15936
    對不起。我都覺得自己寫到好煩。社會上太多沒根據的指控。但被指違規真不爽。


    Thanks. 你是對的,的確有estimated這字。
    如果你真的估計自己4小時內完成那就好
    我只是針對一些明知自己不會4小時內完成卻報挑戰組, 然後把自己的行為當作理所當然甚至大肆宣揚的人感到失望。

    Estimated time 也太主觀,用作分組未必準確,建議田總避免用這字
    Best time achieved 比較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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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
    發表於 2012-2-11 21:40:38 | 只看該作者
    個人贊成挑戰組仍要保持四小時內完成,能完成才有獎牌,你可以再繼續跑但5小時仍未完成大會要捉人上車,若有一天電視台全日播放渣馬賽道,旁述介紹觀眾認識到挑戰組其實不是挑戰,4小時不能完成仍可跑多2.5小時,問你服未,要報挑戰組就要接受規條,若大會明年真的設5小時後要上車,有實力者仍會報挑戰組,因為這才有分別勝也光榮,相信仍會爆滿,自問沒有這能力報全馬一組,全馬一組限時6小時,完成才有獎牌,但挑戰組多全馬完成時間2.5小時,你話公平嗎,所以挑戰組5小時內仍沒有完成一定要上車,為何挑戰組完成時間比全馬一組多2.5小時,2.5小時內仍有獎牌,但全馬一組6小時未能完成,大會再沒有給你多2.5小時,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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