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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ewischan 於 2012-4-16 11:12 發表 這3人是參加團體賽(綠色 = 團體賽),屬于同一跑隊,請問2男推著女跑,這是不是犯規呢? 在國內的討論區上,有人說可以,也有人說不可以。
根據國際業餘田徑聯合會賽(IAAF)規則第144條:
根據本條款的規定, 下列情況應被為是給運動員提供幫助, 所以應該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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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比賽中在比賽區域內提供或接受幫助的任何運動員, 有關裁判長應給予警告, 告誡他如重犯將被取消該目的比賽資格。
同樣, 已完成比賽在賽跑或競走比賽中提供速度分配幫助... 亦視為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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