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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男渣馬戴耳機掄元惹爭議 主辦單位曾稱違例上周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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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14-4-1 05:23
  • 簽到天數: 77 天

    [LV.6]常住居民II

    發表於 2013-4-5 06:49:5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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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無聊
    2015-11-28 11:17
  • 簽到天數: 5 天

    [LV.2]偶爾看看I

    發表於 2013-4-5 10:33:58 | 顯示全部樓層
    又想做世界一級馬拉松,但又是是但但,
    重形容此投訴是「雞蛋裏挑骨頭」、「不尊重得勝者」,希望大家不要鑽牛角尖,
    實在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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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用戶從未簽到

    發表於 2013-4-5 11:29:48 | 顯示全部樓層
    所以如果拎個音樂節拍器而又唔係電子就無事?傻的嗎

    難道有跑的參賽者電話都唔可以帶?

    我覺得唔關事,爭標選手平時訓練開,遊水計佢唔打開眼都知幾多下手轉身同大約時間

    音樂控係我幫我呢啲初哥用。。。其實都唔係好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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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3-10-8 14:25
  • 簽到天數: 2 天

    [LV.1]初來乍到

    發表於 2013-4-5 12:31:1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junjun 於 2013-4-5 16:54 編輯

    田總的解釋是              - 針對條例字眼~~ ("路面" 不等於 "場館")
    投訴人是                    - 針對條例平日執行的慣例 (國際賽不可戴耳機)
    體育學系教授是           - 針對條例精神 (精英選手不可得到外界幫助, 包括只有自己聽到的音樂)

    大家可以各有各說~~

    但最最重要一點是... 作為有公信力的機構, 你必需照顧各方的「合理」期望 , 渣馬官方自說自話, 冇人吹得佢漲, 但代價是自己的公信力及尊重~~ 不言而喻~~

    不過佢本身已經冇咩公信力~~ ..哎, 身為香港人, 覺得自己有D慘, 可悲
    ~

    點評

    Like: 5.0
    Like: 5
      發表於 2013-4-5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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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用戶從未簽到

    發表於 2013-4-5 17:34:4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來聽音樂有幫助,我個人反而覺得戴住跑有機會跌咗,仲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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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奮鬥
    2014-7-25 14:04
  • 簽到天數: 1 天

    [LV.1]初來乍到

    發表於 2013-4-5 18:40:59 | 顯示全部樓層
    >> 聯會回覆稱,條文中的「比賽場」(arena)指「場館」(stadium),並不包括「公路」(road)

    agree on this 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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