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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開心 2013-10-15 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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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到天數: 7 天 [LV.3]偶爾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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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wlau 於 2013-4-30 00:07 編輯
大力 發表於 2013-4-29 20:37
wlau 兄,你所舉嘅例子全部都係一部份人為咗另一部份人嘅福祉而約束自己嘅行為,呢個係社會資源分配問題 ...
狗唔係一個個體, 狗係有狗主帶住, 狗主帶住狗行, 同跑者在跑步, 都係一個行為, 既然你自己都識講, 會有一部份人為左另一部人既福祉而約束自己既行為, 咁點解跑者又唔可以約束自己既行為呢?
每個人都有唔同既角度去睇任何一件事., 你強調既限制合法享用公衆設施, 其實只係站在既得利益者既角度去睇.., 對漫步海濱既人, 有限制嘛? 對係度聽歌閒談既人有限制嘛? 正如設立一些海岸保護區, 同樣係唔俾人去遊水, 遊船河 同潛水等, 以免破壞環境一樣, 同樣, 人亦不能享受, 咁又是否本未例置呢? 例子係誇張左D, 但我想帶出既, 係合理性, 正如我之前所講, 港島東並不是無海濱可以跑, 寵物公園只係少少一個位, 點解連一個咁既寵物公園亦容不呢? 一定要佢消失先得? 難度就真係不能全程都有海濱可以跑, 就唔得? 我係上一篇文都有講, 可以睇下有乜改善來令到佢條跑步徑有連續性.. 點解一定要係零和遊戲, 有你無我?
我同你都以唔同角度去睇件事, 所以你唔認同我, 我亦好難講服你.. 但只係想大家以多角度既方法去諗, 如果真係要個寵物公園消失先得既.. 一定要係零和遊戲既..我就會覺得好失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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