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fs 發表於 2012-9-26 11:59:49

針對於商業運作活動宣傳條款 :

由於本會(香港長跑網)宗旨為推廣平等普及運動,不牟利組織,及承諾日後運作不涉商業交易,故現增添以下有關條款"商業運作活動"(包括長跑比賽)於"討論區方針與指引守則"中,補充條款如下。


討論區限制行為指引-針對於商業運作活動宣傳條款 :


[*]所有有關"商業運作活動"(包括長跑比賽)宣傳資訊,有關主辦機構張貼前均必須向本網管理員申請,及得到批准。 [*]只容許獲批准申請項目張貼有關"商業運作活動"(包括長跑比賽)宣傳資訊。 [*]得到批准的宣傳資訊必須按管理員指示張貼於本網指定版頁內。[*]有關宣傳資訊張貼人需要提供個人聯絡資料予本會。 [*]所有宣傳資訊均需於首章(post 1)當眼處,張貼清楚合適的"免責權條款"。 [*]有關宣傳資訊內容必需要與事實相符,不違反香港法律及本會方針。 [*]所有參與有關項目者,需願意配合項目提供者的有關安排,對個人行為及不能預見的風險負責,及明白所有責任與(香港長跑網)無關。 [*]宣傳資訊如涉及利益,有關項目結束後申請張貼人需願意提交營運賬目予本會查核。 [*]有關宣傳資訊/項目如需同時張貼於其他網絡平台或宣傳空間,需要求本會批准。 [*]有關宣傳資訊/項目如需與其他機構合辦/合營/合作,需要求本會批准。 [*]張貼於本網的宣傳資訊,本會將擁有該條目的最終版權,及有權隨時拒絕或修改或刪除有關資訊。[*]本條款豁免以下機構之申請 : 非牟利機構(NGO)、政府部門、半官方組織(QUANGO)。

香港長跑網 - 管理團隊示
26.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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