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離又要填報稅表,有D方面係要注意
有交薪俸稅既都會知道, 係有預繳稅這回事,即預先繳交下年度之稅.
根據香港法例身第112條 "稅務條例" 中的 63B (1)條指出預繳稅係納稅人要交的, 但係原來達到某種要求,係可以緩交,即係遲D先交
根據 "稅務條例" 中的 63E(2) 指山出,如預繳稅那一年比上一年的收入減少 10% 或以上,就可以向稅務局申請暫緩預繳稅.
一片減薪之下,如果真係減10%或以上,就應該申請,唔係就無情情俾多d錢.
如要更多資料,可參考
http://www.ird.gov.hk/eng/tax/measures.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