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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否設立康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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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11-4-7 11:46:13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何謂康體徑:
康體徑是由單車線加緩跑線所組成, 是一種混合道路的設計; 其中一個例子就是沙田馬場至濾水廠路段的單車徑.

點解要用混合道路, 而並不是一條獨立的單車徑加一條獨立的緩跑徑?

首先, 混合的設計, 可以節省寶貴的土地資源; 建設一條路, 共同使用, 比起建設兩條路分開使用, 所佔的土地會少很多, 而且建築成本亦可減少.

其次, 人車分隔這個概念, 理論上是十分理想, 但實際上是有不少問題存在. 現行的單車徑及行人道, 就是這個設計, 雖然如此, 但行人仍會走進單車徑, 單車仍然會踩上行人路, 衝突仍然存在.

在一條康體徑上, 單車流量高的時候, 單車可以借用部分的緩跑線; 當緩跑人士多的時候, 緩跑者可以借用單車線. 要發揮出混合道路最大的優點, 就是踩單車及緩跑運動的繁忙時間並不重疊, 否則, 就無法發揮共用的好處. 以沙田為例, 單車使用單車徑是高峰期為平日上下班時間及假日下午; 而緩跑人士則集中在平日晚上及假日早上出沒, 以這個實際情況看來, 康體徑就可以將寶貴的資源充分利用.


康體徑從何而來?

1.
從現有的單車徑改建而來.
2.
從現有馬路改建建而成, 即將一些行車量少, 而又非常寬闊的道路, 劃出一部分作為康體徑.
3.
從行人路改建而成.
4.
新建而成
以上4, 都是可行; 不過以第1點最實際, 因為只需要在某段寬闊的單車徑上, 重新劃線便可, 所涉及的資源非常少.


至於康體徑的好處及壞處, 可唔可行等問題, 就讓大家一起討論吧!

[ 本帖最後由 sunrise 於 2011-4-7 12:06 編輯 ]
+1 0
上一篇︰我有問題下一篇︰Sportsoho運動版圖四月號「跑步達人」介紹:馮錦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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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樓主| 發表於 2011-4-7 13:49:51 | 顯示全部樓層


康體徑的設立, 對不少單車愛好者來說, 可能利多于弊, 不過這方面的分析, 有機會再同大家討論. 康體徑是否能成功建立, 最重要的是要看市民的支持度及政府當局對此建議的反應. 至於單車團體對此的影響力, 其實是非常有限, 我們未必有需要去處理這方面的問題, 畢竟平衡社會不同人士的利益, 是政府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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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樓主| 發表於 2011-4-7 15:04:5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jeffmiao 於 2011-4-7 14:22 發表



ching,我的理解是康體徑可以解決象我這樣的平時練跑喜歡跑單車徑的跑友的需求但解決不到比賽的問題,比賽時仍須封路或封半條路,單車友還是會嘈。


已經可以解決比賽的問題, 由於現在的沙田警方, 認為單車徑只可以踩單車, 若要使用單車徑作比賽, 一定要先封單車徑; 但運輸署卻不接受任何非官方支持的主辦單位封路申請, 故幾個比賽被迫取消.  若比賽道路是在康體徑上舉行, 就無需封路都可以舉行, 成功舉辦的機會就會變得好大了, 而單車友亦沒有藉口去反對, 因為康體徑上跑步是一件合法合理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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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樓主| 發表於 2011-4-7 17:03:2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nc813 於 2011-4-7 15:06 發表
Sunrise師兄:我想了解的是,我們是否低估了單車團體對此事的反應,以及他們影響政府決策的能力? 當我們連在沙田大埔要求封路幾小時來進行比賽都困難重重,又如何推行如此重大的政策改動?


我們有我們爭取, 他們有他們的反應, 現階段我們並不知道單車團體會有何反應, 不過亦不需要去估計, 反正單車團體並不是我們要爭取的對象. 就以4年前葵涌區一個藍球場改為沙灘排球兼手球場的申請為例子, 當時的理據是"市民興趣轉變,藍球場使用率"偏低,  康文署主要咨詢的, 並不是藍球團體, 而是當地的屋民, 如果屋民強烈反對, 就算藍球團體支持都無用, 相反, 如果就算藍球團體反對, 只要屋民贊成, 都會成事. 荃灣至屯門的單車徑建設, 就是因當地屋民反對而無限期擱置.


未做又點知唔得? 現在只是談論應唔應該做, 會否成功, 暫時就很難判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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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樓主| 發表於 2011-4-7 17:18:1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jeffmiao 於 2011-4-7 16:46 發表
我個仔6歲剛會踩單車,有時晚上我會讓他在單車路上踩單車我在後面跑步跟著,一方面照顧他一方面也滿足自己,原來這樣的天倫樂是不合法的,真鬱悶

小朋友單獨踩單車是很危險的事, 父母跟隨照顧, 亦是合情合理, 如果這樣都犯法, 又似乎有點那過! 某些單車友反對康體徑的其中一個原因就是速度的問題, 說速度快的跟速度慢的在一起, 易發生意外; 如果跟據這個原則, 速度慢的單車, 亦不可以使用單車徑, 但事實上大部份使用單車徑者, 都是慢速(<20KM/HR), 只有少部份爆車份子, 高速踩車, 為公眾帶來危險, 康體徑的設立, 就是去提供一個相對安全的場地, 大家以消閒娛樂的心態去做運動, 而我建議康體徑時速上限為25KM/HR, 要爆車的, 就去單車徑(時速上限為50KM/HR), 或馬路(時速上限為70KM/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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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樓主| 發表於 2011-4-8 11:36:3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stunyap 於 2011-4-7 16:24 發表
小弟對康體徑的看法是 - 對跑者利益過份傾斜的自私對立

簡單來說上日所指的康體徑就是跑手不合法地跑開的單車徑,改變使用者權利,使其合法化
這是最根本的問題,人車是否能夠共容,這也是最嚴重的對立,直接爭奪 ...


或者讓我再詳細解釋康體徑跟單車徑有何不同, 大家就會明白康體徑的建議, 並不是只是出于跑友的私心, 而是社會的需要.

不過要清楚明白其重要性, 就要從單車徑的歷史講起.
單車徑最先出現的地方, 就是沙田, 應該有30多年歷史; 當時沙田是一個新市鎮, 人口稀疏, 交通並不發達, 加上土地資源充沛, 于是便發展單車徑, 讓市民利用單車代步.


可是建立單車徑的時候, 並沒有想到沙田可以由幾千人的市鎮, 迅速發現成為全港人口最多的市鎮, 70萬的人口, 而要解決幾十萬人的交通問題, 單車徑就算幾發達, 都是杯水車薪, 聊勝於無!

或者在進一步分析之前, 先描述一下沙田單車徑的現況, 沙田的單車徑全長40多公里,
標準的闊道是3.5, 部分路段會窄些, 部分路段達7-8, 基本上有市民屋住的地方, 就有單車徑到達. 至於使用率方面, 實際的數據不多, 不過, 我們可以從一些報告及實際觀察中略知一二.


2008年沙田區議會委託了中文大學做了一個關於單車徑使用上的研究, 其中一個調查就是訪問了當地40幾間學校, 看看學生駕單車上學的情況, 結果得出平均每間學校駕單車上學的學生不足10, 佔學生1%都不夠; 而在另一個調查發現, 經常駕單車者, 有超過一半是學生, 如果用簡單數學方法推測, 經常駕單車的人數就大約有2000左右(當有100間學校, 每間10, 1000, 若學生佔一半,
總數就是2000), 這個數字當然值得爭議, 不過我們還可以從另外兩方面引證這個數字的可靠性.


首先可以從那份研究的實地觀察數字來作比較, 他們在大學站對出的單車徑朝87, 一連6, 記錄了單車經過的數目, 這段時間, 大概每天有幾百架次, 而跑友較關心的星期日早上8-12, 經過的單車原來不足一百架, 即是平均兩分幾鐘先有一架單車經過, 可想而知早上在吐露港單車徑上跑步比賽或練習的人, 對單車使用者有多大影響了!

另外, 我們可以從港鐵站外所停泊的單車, 去估計市民使用單車轉乘鐵路上下班的數目. 根據我個人的觀察, 火炭站停泊的單車約有30, 大圍站及沙田站都有近百架車, 加上其他細站, 6-7百架單車應該是有的; 不過同時我們亦要扣除死車的數目, “死車有幾多, 應該有一半以上, 就當只有3, 加上誤差, 500架左右應該是一個頗接受的數字.

由此可見, 每日有2000人左右利用單車作交通工具的猜測, 應該離事實不太遠. 現在就用這個數目去進一步分析. 2000人究竟佔沙田人口多少比例呢? 答案是不夠5%, 而單車徑就是為了這不夠5%的人而設立.
現在問題出現, 行人路標準是1.5, 單車徑標準是3.5, 就當沙田區行人路的總長度是單車徑的一倍, 代表了不足0.5%的人所佔用的路面績, 99.5以上的人還要多, 當然就出現有人無路行, 有路無人踩的現象, 在行人路不足應付居民的流量時, 市民只有行出馬路或行進單車徑, 若然行進單車徑是犯法的行為, 即是說明道路的設計者, 錯誤地做出一條迫人犯法的道路, 好明顯不是行人, 是政府的錯, 若然政府因為自己做錯, 而去懲罰行人, 那就于理不合, 甚至可能出現官迫民反的情況. 所以這可以解釋點解政府從來都不檢控純粹進入單車徑行步或跑步的市民.


設計錯誤, 浪費資源固然是一件要改正的事, 更嚴重的是, 管理不善! 單車徑是由運輸署管理, 但運輸署竟然以管汽車的方法去管單車, 如果單車純粹是交通工具, 用交通法例去規管, 是合適的, 甚至將單車徑的速度上限定在時速50公里, 亦不為過; 不過, 實際上以單車作為交通工具的人不多, 而馬路上駕車者是需要考牌, 而單車徑上踩單車是沒有牌照限制, 即是3歲到80, 都可以合法地在單車徑上踩單車, 而時速可以由小于1公里(有輔助轆的兒童車)50公里, 雖然單車徑有安全規則, 但我們可以期望一個三歲的小朋友慬嗎? 可以期望那些一年才踩一次單車的人懂嗎? 結果自然是意外頻生, 單單沙田一年就有幾百單單車意外, 當中更有人因此死亡, 而根據那份研究, 最多人回答不踩單車的原因, 就是擔心安全問題! 由錯誤的設計, 加上管理錯誤, 攪出人命, 政府是否應該考慮改變政策, 去補救呢?

要將40幾公里的單車徑改為行人路, 除了工程浩大之外, 亦無法平衡市民對單車活動的需求. 因此, 最簡單的方法, 就是按實際情況, 將單車徑改為康體徑, 去滿足市民不同的需要, 充分利用現有的資源.

由康體徑取代單車徑, 市民原本要可能不合法地進入單車徑, 便可合法地行進康體徑, 而康體徑有緩跑線, 可以引導市民在緩跑線內行走, 而現在行人在單車徑上亂走一通的情況, 就會得到大大的改善.

至於康體徑的管理, 就應交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科負責, 他們以一個康樂設施的形式管理, 以安全為本, 譬如可以將徑內的車速上限定為時速25公里, 以及要求踩單車者帶頭盔, 不準穿LOCK鞋等安全措施, 那麼將來我們就可以一家大小, 在康體徑上做運動, 回應政府叫市民多做運動的呼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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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1-4-8 14:14:3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stunyap 於 2011-4-8 12:53 發表
打字遊戲回去才講,一大堆謊話.....
先簡單以文理去回你

主要應付沙田人流的不是河道兩旁行人道,也從未見過行人太多而被迫行單車徑,現有的行人路足夠有餘,吾好幻想是社會的需要,你的私心請不要強加於其他人身 ...


首先, 我們談論的是沙田居民使用單車徑的情況, 而沙田區的設施, 理論上主要是為沙田區的居民而設, 你估沙田要起一個藍球場, 會唔會去咨詢屯門區議會呢?
行人在單車徑上行走, 是一個很普遍的現象, 並不是我幻想出來, 你可以在朝8晚6去火炭樂景街的單車徑上觀察下, 就知我所言不虛.

那份原文有幾十頁, 不便登出來, 唔信的話, 你自己去求證吧!

[ 本帖最後由 sunrise 於 2011-4-8 16:0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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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1-4-8 17:12:0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stunyap 於 2011-4-8 16:55 發表
樓主自長編大論社會利益之時,已不自覺自爆了.....開始了自圓其說,單車已同行人同路


很自然他下一步又會講康徑是有速度限制,快車不能上,所以行人跑手單車便可共用.....等等,到這時我們還相信連跑手落單車徑 ...

行人可以行入康體徑並不會跟緩跑人士產生很大的衝突; 現在行人都可以進入運動場散步, 又有什麼問題呢?
況且, 如果行人路並不擠迫, 而康體徑又有人在跑步的時候, 相信行人會為了自己的安全, 而選擇留在行人路上行走. 你可以假日下午到科學園至大埔的單車徑上看看, 你就知道當單車徑有很多單車使用時, 無人會以身犯險, 在單車徑跑步或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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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1-4-9 10:08:4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nc813 於 2011-4-9 00:05 發表
我覺得真正經常跑吐露港的跑友是最無辜的. 能夠名正言順地使用單車徑練習固然好, 但即使由明天開始全力爭取, 也是遙遙無期的. 一直以來, 吐露港上的跑友都是在"借來的空間"上練習, 雖然偶然會遇到單車友的干涉或滋擾 ...

首先, 如果我們做了犯法的行為而被警方檢控, 要怪的就只有怪自己唔守法, 而不是怪報警拉你的人!
其次, 改變有時會有過渡期, 而過渡期的情況, 可能比現況更差; 好似重建一間學校, 重建期間可能要借用臨時校舍, 條件可能較差, 但若不能接受臨時安排, 永遠都唔會有又新又大設備又好的新校舍, 希望大家可以為推廣跑步運動我新場地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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