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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sun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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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否設立康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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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發表於 2011-4-8 16:31:24 | 只看該作者
大家有眼睇,之前就說為跑單車徑正名,現又突然以行人路不足,讓行人行單車徑正名,咁到底誰人不可用康徑? 康體和行人路的概念原是一樣? 咁單車何以上行人路? 行人跑者單車一齊在樂景街康徑合法出現? 會出現甚麼亂子? 我肯定上曰未諗過這問題,因為已被利益瞎了眼

有時是不可以為了他人支持,亂推歪理,到頭來未自己也吾清楚康徑是甚麼,只求自私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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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發表於 2011-4-8 16:55:11 | 只看該作者
樓主自長編大論社會利益之時,已不自覺自爆了.....開始了自圓其說,單車已同行人同路


很自然他下一步又會講康徑是有速度限制,快車不能上,所以行人跑手單車便可共用.....等等,到這時我們還相信連跑手落單車徑的衝突也未解決,加上行人就可以樂也融融? 正名讓衝突合法化,可以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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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樓主| 發表於 2011-4-8 17:12:07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stunyap 於 2011-4-8 16:55 發表
樓主自長編大論社會利益之時,已不自覺自爆了.....開始了自圓其說,單車已同行人同路


很自然他下一步又會講康徑是有速度限制,快車不能上,所以行人跑手單車便可共用.....等等,到這時我們還相信連跑手落單車徑 ...

行人可以行入康體徑並不會跟緩跑人士產生很大的衝突; 現在行人都可以進入運動場散步, 又有什麼問題呢?
況且, 如果行人路並不擠迫, 而康體徑又有人在跑步的時候, 相信行人會為了自己的安全, 而選擇留在行人路上行走. 你可以假日下午到科學園至大埔的單車徑上看看, 你就知道當單車徑有很多單車使用時, 無人會以身犯險, 在單車徑跑步或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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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發表於 2011-4-8 17:41:57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sunrise 於 2011-4-8 17:12 發表 行人可以行入康體徑並不會跟緩跑人士產生很大的衝突; 現在行人都可以進入運動場散步, 又有什麼問題呢?況且, 如果行人路並不擠迫, 而康體徑又有人在跑步的時候, 相信行人會為了自己的安全, 而選擇留在行人路上行走 ...



理解有問題?單車去左邊?不是共用嗎?

你最後講得對,行人是吾會上單車俓,更不會自找危險上有單車或跑手的康徑,咁你之前講的沙田區社會大眾利益何在? 不是講行人路不足嗎

吾好回避問題了,你的理論自相矛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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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發表於 2011-4-8 17:53:18 | 只看該作者
算吧,你講返跑手好了

吾好拉行人落水,免講多錯多
公眾利益是同官講,官同市民講,大家都知內行人間不用說鬼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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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發表於 2011-4-8 23:38:17 | 只看該作者
我是三鐵愛好者, 喜歡跑步, 亦享受踩車,二者都是十分是是值得鼓勵之運動, 長跑網開網至今都為此題目已爭吵不少次了,我認為單車友及跑步友都是運勳的愛好者,都應該和諧共處,因此, 我同意樓主的"康體徑"慨念。而我對"康體徑"概念有以下補充:  1. 必須有車速限制 如30K以下, (如要練車-30K以上,請到較人少車路,如東涌, 塵頸....等地方),單車徑設計只是單車行走, 亦不宜高速騎行。2.Lock踏之單車車速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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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奮鬥
    2019-8-21 01:43
  • 簽到天數: 1864 天

    [LV.Master]伴壇終老

    27#
    發表於 2011-4-8 23:59:58 | 只看該作者
    我是三鐵愛好者, 喜歡跑步, 亦享受踩車,二者都是十分是是值得鼓勵之運動, 長跑網開網至今都為此題目已爭吵不少次了,我認為單車友及跑步友都是運勳的愛好者,都應該和諧共處,因此, 我同意樓主的"康體徑"慨念。而我對"康體徑"概念有以下補充:  1. 必須有車速限制 如30K以下, (如要練車-30K以上,請到較人少車路,如東涌, 塵頸....等地方),單車徑設計只是單車行走, 亦不宜高速騎行。2.Lock踏之單車車速快,


    Agree with Ching's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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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發表於 2011-4-9 00:05:23 | 只看該作者
    我覺得真正經常跑吐露港的跑友是最無辜的. 能夠名正言順地使用單車徑練習固然好, 但即使由明天開始全力爭取, 也是遙遙無期的. 一直以來, 吐露港上的跑友都是在"借來的空間"上練習, 雖然偶然會遇到單車友的干涉或滋擾, 但整體上雙方都是克制和互諒互諒的. 但某位師兄卻經常在單車網發言, 和單車友針鋒相對, 不但完全無法說服對方, 反而令多單車友加入反對跑友使用單車徑行列. 現在, 很多原本跑吐露港的跑友落場都有顧忌, 恐怕會受到滋擾甚至警方檢控. 因為雙方交惡, 單車和長跑兩大陣營的朋友, 在其他地方爆發衝突的機會相對較高.

    這種因為所謂"正名"工作而需要整個本地長跑界付出的總體成本? 是否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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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樓主| 發表於 2011-4-9 10:08:49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nc813 於 2011-4-9 00:05 發表
    我覺得真正經常跑吐露港的跑友是最無辜的. 能夠名正言順地使用單車徑練習固然好, 但即使由明天開始全力爭取, 也是遙遙無期的. 一直以來, 吐露港上的跑友都是在"借來的空間"上練習, 雖然偶然會遇到單車友的干涉或滋擾 ...

    首先, 如果我們做了犯法的行為而被警方檢控, 要怪的就只有怪自己唔守法, 而不是怪報警拉你的人!
    其次, 改變有時會有過渡期, 而過渡期的情況, 可能比現況更差; 好似重建一間學校, 重建期間可能要借用臨時校舍, 條件可能較差, 但若不能接受臨時安排, 永遠都唔會有又新又大設備又好的新校舍, 希望大家可以為推廣跑步運動我新場地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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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發表於 2011-4-9 15:00:27 | 只看該作者
    "首先可以從那份研究的實地觀察數字來作比較, 他們在大學站對出的單車徑朝8晚7, 一連6日, 記錄了單車經過的數目, 這段時間, 大概每天有幾百架次, 而跑友較關心的星期日早上8-12點, 經過的單車原來不足一百架, 即是平均兩分幾鐘先有一架單車經過, 可想而知早上在吐露港單車徑上跑步比賽或練習的人, 對單車使用者有多大影響了"對於SUNRISE 師兄呢一點有好多值得相議的地方,你話係大學站出面做統計絕對係不公平的統計,你特登搵一個最少人用的單車徑去計,根本無得好講。

    你仲有講左"句而跑友較關心的星期日早上8-12點, 經過的單車原來不足一百架, 即是平均兩分幾鐘先有一架單車經過, 可想而知早上在吐露港單車徑上跑步比賽或練習的人, 對單車使用者有多大影響"吐露港單車徑同大學站根本就係不同路段,根本你所講的呢句說話就不能成立

    如果你行出D接近主要的單車徑,例如大學橋尾出單車徑的路口,數字已經有好大分別,你再可以去雙子橋近馬場的一邊看看,就知道大學站出面所統計的數字有就不公

    我知平日星期一至五(非假日),8:00-17:00 單車徑使用人士係好少,如果呢段時間係許可跑步人士使用單車徑作跑步用途,應該都算係一個唔錯的suggestion。但相反又諗下,大家都係鍾意跑步的跑手,大家都要工作,會唔會係呢段時間跑步先???

    所以每晚的飯後時間及星期六日,先係使用量的高峰時間,如果大家(單車友,跑手,行人)一齊使用單車徑,意外橫生的機會一定十分高,對大家都唔會有好處相反係行人路界一對2-3尺闊的路作跑步徑就安全得多


    再講,吐公有條3-4尺的無咩人用行人路你唔跑,仲要話要合法跑單車徑,根本搵黎坳

    [ 本帖最後由 ktp11542 於 2011-4-9 15:1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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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發表於 2011-4-9 15:24:14 | 只看該作者
    仲有高速的車友,以前好鍾意用創新路操車,但無奈都比科學園的人士及警方趕盡殺絕,要去番單車徑操車,如果好似甘話請到較人少車路,如東涌, 塵頸....等地方,相反叫番你係新界一帶住的跑友去d甘偏遠的地方跑,你滯唔滯

    有時為自己的利益爭取同時,都要企番係人地的立場替人諗下

    跑步人士都可以話去下運動場操下,但單車人士連單車徑都唔可以操車,人地仲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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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發表於 2011-4-11 22:54:52 | 只看該作者
    上日ching你是唔是需要認清你意見的受眾?
    在人地山頭出百幾二百隻帖,除了加火頭外不見得有何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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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發表於 2011-4-13 19:32:49 | 只看該作者
    又選擇地失蹤.....

    上日ching,請收手吧
    你一日不停的在單車區留言,在沒有良性的討論基礎下,只會帶來更多的衝擊,現在你要的是支持,唔是更多的對立
    在一隻一百人中可能只得幾個跑友會睇的帖中對罵,是唔會得到更多支持,只會帶來更多的反對聲音,使他們更團結,更有可能做出直接的對立行動.......更何況見到你所說已經技窮

    所以請你唔好英雄感上身,或出於唔服氣的心態下,再做出有害而無益的事來,幫倒忙
    唔通想你成為神憎鬼厭的人? 請識得佢真人的師兄們同佢出句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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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發表於 2011-4-13 21:23:19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stunyap 於 2011-4-7 16:39 發表 就用以上使用權,大家也可視”康體徑”等同於可讓單車使用的緩跑徑 - 單車失利可讓跑者使用的單車徑 - 跑單車徑合法化聽上去不一樣卻用途一樣,有主次之分但共點是只有一方得益!
    同意師兄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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