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長跑網  - 長跑長友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樓主: stunyap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對立?

[複製鏈接]

升級   1.5%

該用戶從未簽到

21#
 樓主| 發表於 2011-4-5 12:16:53 | 只看該作者
先清楚爭取的重點

1. 要他人支持當然要有受眾,發言的地點和方法很重要,現在不論旗幟是甚麼,要做的是讓最多人知道. 在他人山頭插旗放火是唔會改變他們的意向,更重要的是有跑手會睇嗎? 支持的人會多了嗎? 跑界沒有一個主流人多的交流區,可做的不像他人開一隻帖便吸引到人注意
2. 打的旗幟. 最好當然是鮮明,最多人接受和背後有理據. 既然想尋求更多人支持,如打的過份激進的旗幟,聲音也難變主流. 沒太多個人的假設,合邏輯簡單的道理才是正道

升級   1.5%

該用戶從未簽到

22#
 樓主| 發表於 2011-4-5 12:26:12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sunrise 於 2011-4-5 08:41 發表


危唔危險, 其實係見人見智; 如果單車徑係你所講咁危險, 又點會有咁多行人每日以身犯險呢?  基本上多一個跑步者, 同多一架單車在單車徑上, 對其他單車徑使用者的影響都是一樣,  而單車在單車徑撞親人的意外極為罕見, 反而單車同單車碰撞的意外經常發生, 如此看來, 行人在單車徑比單車在單車徑更加安全!...



唔好意思,這正是歪理
我改一改,點諗? 是唔是太多個人假設?

危唔危險, 其實係見人見智; 如果馬路係你所講咁危險, 又點會有咁多行人每日以身犯險呢?  基本上多一個行人, 同多一架車在馬路上, 對其他馬路使用者的影響都是一樣,  而汽車在馬路撞親人的意外極為罕見, 反而汽車同汽車碰撞的意外經常發生, 如此看來, 行人在馬路比汽車在馬路更加安全!

[ 本帖最後由 stunyap 於 2011-4-5 12:40 編輯 ]

升級   55.79%

該用戶從未簽到

23#
發表於 2011-4-5 13:07:56 | 只看該作者
我想請教Sunrise師兄以下幾個問題:

1)閣下爭取把單車徑改為康體徑,是針對吐露港一段,還是全港所有單車徑?

2)閣下認為需要具備甚麼條件,才能成功爭取?

3)作為此政策最受影響者,你認為單車團體會有甚麼反應?

4)因應第三條問題,長跑界又需要如何回應,以促成政策得以落實?

5)在成功爭取前後,如何保證雙方成員不會擦槍走火,出現不愉快事件?

6)何以證明閣下目前所的,是得到全港長跑愛好者的支持?

多謝賜教。

升級   51.05%

該用戶從未簽到

24#
發表於 2011-4-5 13:10:1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2# 的帖子

大家各有自己立場,基本上沒有討論空間,或許可用八個字來形容:"忠言逆耳,對牛彈琴"。

升級   93.67%

該用戶從未簽到

25#
發表於 2011-4-5 18:34:35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stunyap 於 2011-4-5 12:26 發表



唔好意思,這正是歪理
我改一改,點諗? 是唔是太多個人假設?

危唔危險, 其實係見人見智; 如果馬路係你所講咁危險, 又點會有咁多行人每日以身犯險呢?  基本上多一個行人, 同多一架車在馬路上, 對其他馬路使用 ...

單車唔等如汽車
單車徑唔等如馬路
行人行出馬路同行人行出單車徑情況並不相同.

升級   93.67%

該用戶從未簽到

26#
發表於 2011-4-5 19:01:14 | 只看該作者
[quote]原帖由 nc813 於 2011-4-5 13:07 發表
我想請教Sunrise師兄以下幾個問題:

1)閣下爭取把單車徑改為康體徑,是針對吐露港一段,還是全港所有單車徑?
體徑唔一定要包括所有單車徑, 要視乎原有單車徑是否適合正名, 吐露港段是適合改為康體徑.

2)閣下認為需要具備甚麼條件,才能成功爭取?
很難說如何條件下會爭取成功, 不過有幾點是有利爭取的.
a. 跑步人數漸多, 政府有責任提供適當的場地配合市民的需要.
b. 單車意外相對地意外較其他交通工具多, 若以安全角度考慮, 政府是否應該推動單車為普及運動.
c. 單車徑正名為康體徑, 不涉額外資源.


3)作為此政策最受影響者,你認為單車團體會有甚麼反應?
他們很重視我們這個建議, 未知邊個單車團體會贊成, 邊個單車團體會反對; 因為唔同單車團體, 可能會有不同的利益, 有些甚至建議取消單車徑, 因為他們喜歡踩馬路, 有單車徑就不能踩馬路.


4)因應第三條問題,長跑界又需要如何回應,以促成政策得以落實?
同贊成的合作, 同反對的談判!


5)在成功爭取前後,如何保證雙方成員不會擦槍走火,出現不愉快事件?
無人可以保證將來會有什麼事情發生, 保持社區和諧, 是政府的責任, 我們不需要去處理這方面的問題.


6)何以證明閣下目前所的,是得到全港長跑愛好者的支持?
我沒有說過可以代表全港長跑愛好者, 而我亦唔需要獲得100%支持, 畢竟無一個政策是全民同意的.  不過, 我覺得我的建議, 對於長跑運動的推動, 應該是正面的, 當然若有其他更好建議, 我不排除會轉態支持!

[ 本帖最後由 sunrise 於 2011-4-5 19:02 編輯 ]

升級   1.5%

該用戶從未簽到

27#
 樓主| 發表於 2011-4-5 22:48:3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sunrise 於 2011-4-5 18:34 發表

單車唔等如汽車
單車徑唔等如馬路
行人行出馬路同行人行出單車徑情況並不相同.



我講的是你太多假設.....

升級   93.67%

該用戶從未簽到

28#
發表於 2011-4-6 09:25:32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stunyap 於 2011-4-5 22:48 發表



我講的是你太多假設.....

唔知我邊一句說話, 你覺得是假設呢?

升級   1.5%

該用戶從未簽到

29#
 樓主| 發表於 2011-4-6 18:41:47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sunrise 於 2011-4-6 09:25 發表 唔知我邊一句說話, 你覺得是假設呢?



你自己也說到,要爭取成功就要更多人支持,現在先不論觀點,最需要做的是不是更多人認同?
口口聲聲要比人多,不可能提出一個只有少數人支持的方案吧,應不應重新評估? 你可以執著,但連自己人也説服不了,又點會有支持者

剛才有師兄也提出了自己的觀點,你也可直接咨詢,不用回我們的帖
拉根本來爭取的是甚麼,後來又變成了爭取甚麼,甚至變質成了個人戰場這不是我們所想
還請你先考慮這些觀點是你自己個人所想,還是大眾所想

升級   93.67%

該用戶從未簽到

30#
發表於 2011-4-6 22:38:5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stunyap 於 2011-4-6 18:41 發表



你自己也說到,要爭取成功就要更多人支持,現在先不論觀點,最需要做的是不是更多人認同?
口口聲聲要比人多,不可能提出一個只有少數人支持的方案吧,應不應重新評估? 你可以執著,但連自己人也説服不 ...


有幾多人支持康體徑的方案我並不知道, 我現在只知道你是不支持; 不過現階段並不需要知道大家的接受程度, 我只是提出來討論吧!

升級   0%

  • TA的每日心情
    奮鬥
    2019-8-21 01:43
  • 簽到天數: 1864 天

    [LV.Master]伴壇終老

    31#
    發表於 2011-4-6 23:27:49 | 只看該作者
    I support 把單車徑改為康體徑^.^

    升級   55.79%

    該用戶從未簽到

    32#
    發表於 2011-4-6 23:58:53 | 只看該作者
    我嘗試按照Sunrise師兄的獨有邏輯,作出以下的論述:

    1)我是一個手球愛好者。我強烈要求把維園的足球場,正名為「手足球場」,即是可以容許手球和足球同時進行的場地。

    2)一直以來,有不少手球友在足球場邊的空地練習,本來相安無事。近年,有一些足球友要求手球友離開足球場邊練習和禁止租足球場進行手球比賽,令到我認識的手球友十分不高興,因為他們已經在足球場邊打手球打了十幾廿年,別人可以到手球場練習,甚至去水塘打手球和比賽,他們不可以。

    3)只要把維園的足球場正名為手足球場,手球友便可以堂而皇之,在同一個場地和足球友各自進行自己的球類活動,𣎴用再在場邊偷雞,在正中央企定定練習都可以。足球友之所以要趕走手球友,是因為他們自以為足球場同一時間只能踢足球,只要我們能夠正名,足球友便會逆來順受,以後也不會對手球友說三道四了。

    4)足球團體不一定會反對我們的建議的。因為有些波友喜歡在馬路踢波,政府起了很多足球場,令到他們不能在馬路踢波,所以他們會求之不得。我們可以和支持我們的球會合作,和反對我們的球會談判!

    5)即使場內已經有人踢足球,落場打手球也很安全。事實證明,在足球場足球員炒足球員的案例,比足球員炒手球員的案例還要多。所以手球員在足球場和足球員各自進行自己的球類活動,比在手球場打手球還要安全。

    6)那麼,在足球場練習時手球員比足球省中又點算呢?對不起,這是政府的責任。我只是爭取把足球場正名為手足球場,手球友的人身安全和我無關。(補充:我住九龍,根本好少去維園)

    升級   0%

  • TA的每日心情
    奮鬥
    2019-8-21 01:43
  • 簽到天數: 1864 天

    [LV.Master]伴壇終老

    33#
    發表於 2011-4-7 00:06:58 | 只看該作者
    手球和足球 is totally different with running and cycling!  Coz U could not play both handball & football on the same ground.

    However runners and cyclists could share the same path with correct manner.

    Ur comparision is totally inappropriate!

    升級   35.26%

    該用戶從未簽到

    34#
    發表於 2011-4-7 00:16:30 | 只看該作者
    資源有限的時候如果能提高使用效率是最好的,能把單車徑改成康體徑的願望是好的但我想很難實現吧!

    我習慣夜跑,晚上十點十一點才出門,某些路段會上單車徑跑。這個時候踩單車的人很少,我想象不到我的跑步會對他們造成多大的不便。有的時候遇到速度合適的單車還會跟跑一段(我是慢腳),我把他們當成夥伴一樣,跑步也變得有些樂趣了。最長一次從大圍跟到馬鞍山,他們停下來休息的時候我還在跑,可以感覺到那幾個踩單車的人佩服的眼光。我覺得只要雙方不要太霸道,單車和跑步是可以和睦相處的,“對立”這個詞本就不該出現。我實在不理解星期日早晨的比賽會對單車愛好者造成多嚴重的影響而導致他們不斷的投訴,或許只有那麽一小群人,他們站在法律的高処,傷害的卻是成千上万的跑步愛好者的心!在我心目中,這小群人應該也是那些周末在郊區公路上飛馳同汽車斗快的人。

    目前的情況下我只能從我做起,以我的體會跑單車徑的跑友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1。單車多的時候不上單車徑跑
    2。靠單車徑左邊路邊位置跑,後面同方向的單車都是主動避讓,靠右邊容易造成迎面衝撞
    3。該讓的時候就讓,我們的身軀不是鋼鐵單車的對手
    4。不帶耳筒
    5。穿帶明顯反光的衣褲,甚至帶個led閃燈

    升級   50.35%

    該用戶從未簽到

    35#
    發表於 2011-4-7 00:21:01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blurmax 於 2011-4-6 23:27 發表 I support 把單車徑改為康體徑^.^

    Honestly, I think it is safety reason that is not recommended to let runners and cyclists together.  If i am cyclist riding too fast, it is dangerous for both parties.  highly not recommended from safety perceptive.

    But i am so selfish.  When I am runners, I love to run on cycling path.  But when I am cyclist, I hate the runner running on the path.

    升級   50.35%

    該用戶從未簽到

    36#
    發表於 2011-4-7 00:29:25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blurmax 於 2011-4-7 00:06 發表 手球和足球 is totally different with running and cycling!  Coz U could not play both handball & football on the same ground. However runners and cyclists could share the same path with ...

    If you seen teenage riding a bike, I don't think they know much about manner.  They just like a killer.  May be destroyer.

    升級   1.5%

    該用戶從未簽到

    37#
     樓主| 發表於 2011-4-7 00:29:25 | 只看該作者
    我有一個奇怪想法

    當我在沙田跑步時,就好想好想跑單車徑,又直又平,所以我最後選擇了跑單車徑,唔理甚麼行人不上單車徑了,我已經順跑靠左了,做到人車共容,一路跑一路聽歌,真爽~

    當我在沙田踩車時,當然不會上行人路,因為見到又平又直的單車徑,所以愈踩愈快,點知前面又有跑手,佔了單線的一半,對面又有逆線車,超前怕會撞,我只好放慢按鈴,誰不知佢聽住mp3,聽唔到! 好彩反應夠快,如果唔是又要撞了...




    好多時就算用了正確相容的態度,也不一定可以相容,好多時只是一廂情願

    升級   50.35%

    該用戶從未簽到

    38#
    發表於 2011-4-7 00:43:31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stunyap 於 2011-4-5 12:26 發表 唔好意思,這正是歪理我改一改,點諗? 是唔是太多個人假設?危唔危險, 其實係見人見智; 如果馬路係你所講咁危險, 又點會有咁多行人每日以身犯險呢?  基本上多一個行人, 同多一架車在馬路上, 對其他馬路使用 ...

    I think the assumption is not right.  You have to count the time for pedestrians walking on the road (Not pavement) compare the total time of  cars running on the road (I think most of time).  I would assume cars spend more time on the road rather than pedestrian.  Obviously, car accident would be higher.   Let take the assumption to remove all pavement !  Let put pedestrians walking on the road ! I sure more accidents related to pedestrian.

    升級   0%

  • TA的每日心情
    奮鬥
    2019-8-21 01:43
  • 簽到天數: 1864 天

    [LV.Master]伴壇終老

    39#
    發表於 2011-4-7 00:46:35 | 只看該作者


    Even the cycling path is not safe for these cyclist to speed riding.  If they wish to ride fast, better do it on highway.  Coz the cycling paths are too narrow and having pedestrian (even without runners) from time to time.

    Riding too fast on cycling path should be warned too coz they're endanger their own lives or others.

    升級   50.35%

    該用戶從未簽到

    40#
    發表於 2011-4-7 00:46:5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stunyap 於 2011-4-7 00:29 發表 我有一個奇怪想法當我在沙田跑步時,就好想好想跑單車徑,又直又平,所以我最後選擇了跑單車徑,唔理甚麼行人不上單車徑了,我已經順跑靠左了,做到人車共容,一路跑一路聽歌,真爽~當我在沙田踩車時,當然不會上行人 ...

    You are good man.  I do see kid would not slow down.  They would try to hit the runner. Let see who got more damage. We live in HK. It is our real life.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香港長跑網

    小黑屋|手機觸屏版|電腦版|Archiver|香港長跑網 |網站地圖

    GMT+8, 2024-4-26 12:26 , Processed in 0.348402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